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以及《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各专业拟录取查询系统网址公示如下(http://101.205.19.221:23340/ynedut/pages/zsgl/stuauthentication/stuauthentication.html),并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重要事项:
1.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4月4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2-5173009,13628136885。
2.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1日12:00前携带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见附件1)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精诚楼1-114办公室)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或者在公示期间将上述资料通过邮件(放弃录取申请书须考生本人及家长手写签字后并将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放在申请书空白处拍照发送,照片必须清楚可见)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3385308542@qq.com)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来电(0832-2029779)确认学院是否收到资料,4月1日12:00之后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其放弃名额在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等录取规则依次递补预录取。放弃预录取资格名单和递补预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办理放弃预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院预录取意见。
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4.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处理。
7.咨询电话:0832-2029779
8.纪检监察电话:0832-5173009,13628136885
9.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njnhvc.edu.cn/
注:考试采用“文化考试+综合测试”方式进行,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其总成绩。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200分。总成绩满分500分。
1.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2.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其总成绩。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4.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若因特殊原因,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而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中。
6.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学院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因OA系统留存以下2名预录取考生原学籍,现将2名考生预录取信息单独公布如下
附件1: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docx
附件2:查询系统网址http://101.205.19.221:23340/ynedut/pages/zsgl/stuauthentication/stuauthentication.html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3月31日
【编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