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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公示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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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以及《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并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重要事项:

1.公示期为2021年4月3日—4月7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2-5173009,13628136885。

2.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6-7日工作时间内携带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见附件2)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精诚楼1-114办公室)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或者在公示期间将上述资料通过邮件(放弃录取申请书须考生本人及家长手写签字后并将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放在申请书空白处拍照发送,照片必须清楚可见)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3385308542@qq.com)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来电(0832-2029779)确认学院是否收到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后的名额按照《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录取规则进行补录。 

3.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4.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处理。

7.咨询电话:0832-2029779

8.纪检监察电话:0832-5173009,13628136885

9.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njnhvc.edu.cn/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附件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日

【编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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