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招报名考生:
高职单招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形式,在录取考生时需审阅考生的《高考体检表》。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医药卫生类专业不能录取色觉检查异常的考生,我院单独招生章程中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由于高职单招的预录取时间在省教育考试院下发考生正式高考体检表的时间之前,形成单招录取在前,而高考体检结论在后的情况。为严肃考生录取规则,保障广大考生升学的权益,我院要求考生在选报学院和填报专业志愿之前都认真阅读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院单独招生章程。
待省考试院将单招录取新生的高考体检表反馈给学院时,学院将对每个录取考生的高考体检表进行复审。届时,如发现新生有“色盲或色弱”等色觉检查异常,按规定不能满足该专业的录取要求,或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中明文规定学校不予录取者,将对其做退档处理。如此,上述情形考生不但失去就读单招学院的机会,也将失去参加六月份高考的机会。因此,我院在单招录取前必须要审核考生体检结论。体现该结论的材料可以是下列之一:
1.如果考生在来学院前已经取得高考体检结论,可以复印《高考体检表》或打印相关信息并盖鲜章(是否能复印到,请咨询当地招办或原毕业学校),现场审核时提交此复印件。如果学生本人手机高考体检查询系统APP中能查询完整体检报告,并有医院的体检电子专用章,可以从系统中导出报告并打印,由现场审核打印件与该生体检系统内容是否一致。如无体检电子专用章,需在打印件上加盖鲜章。
2.如果暂时未取得高考体检结论,请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医院)做一个必须包含色觉检查项目结论的普通体检(其他体检项目不做硬性要求),到校时提交此体检材料原件(自己另行体检的,仍必须要按照要求参加生源地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
特别说明:新生入校后的体检复核中发现考生在单招考试前提交的体检资料与《高考体检表》结果不一致的,均以省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表》为准,对因体检不符合我院录取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生就业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