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广大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如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请务必于2024年4月12日中午12时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二、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手写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模板见附件)。考生完成申请书填写后,将身份证原件放置申请书上进行第一次拍照,拍照照片内容必须包含身份证原件(正面及反面)和申请书正文,照片内容必须清晰;考生本人同时手持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将身份证放置下巴处,进行第二次拍照,照片内容必须包含本人头部及身份证、申请书,照片内容必须清晰。拍照后将以上图片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3078289860@qq.com)
三、照片不清晰、未按要求完成照片拍照内容、书写格式不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的考生,均视为未自愿放弃本次单招录取资格。
四、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832-2029779,0832-2029339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11日